各分工会:
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》(〔2024〕-6)文件精神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,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,现决定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捐助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捐助原则:各分工会按照自觉、自愿的原则,号召、鼓励、引导广大教职工参与捐助活动。
二、捐助用途:捐款统一汇入山西省民政厅指定账户,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基层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落实好此次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社会捐助活动。
(二)基层工会要广泛宣传,积极行动,营造奉献爱心、回报社会的浓厚氛围。
(三)坚持自愿原则,不组织在校生、困难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参加捐款。
(四)按时移交。12月9日下班前,以分工会为单位,将教职工捐款及捐款明细表交至校工会。
(五)捐款明细表公示期12月10日—12月16日
五、捐款联系人:左琳燕
附件: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捐款明细表
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4年12月3日